
烟台药物研究所2020年公开招聘科研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日期【2020-12-09 16:36】 共阅:【】次
按照《2020年烟台药物研究所公开招聘科研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0年烟台药物研究所公开招聘科研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时间
2020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39号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综合楼烟台药物研究所B306室。
(三)要求
请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照《招聘简章》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四)防疫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烟台药物研究所将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2.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佩戴防护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1)《应聘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2)、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3.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2020年烟台药物研究所公开招聘科研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3.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4.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5.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办理。
咨询电话:0535-3800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