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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药物研究所成功申报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日期【2020-12-28 21:40】 共阅:【】次

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公布了符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认定条件的单位名单。烟台药物研究所名列其中,同时也是本次公示中烟台市唯一一家获批单位。

烟台药物研究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依托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目前已有博士后2人与上海药物研究所、烟台药物研究所签署三方协议,作为联合培养博士后开展下一步工作。烟台药物研究所本次申报是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91号)有关要求,历经单位申报、区市审核和考察、省级认定等多重程序,最终成功通过了市级备案和省级认定。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旨在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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